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《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经各学院评选推荐,学校组织评选,推荐以下学生获DE2022-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提名,现予以公示。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17日16:30前。如有异议,请向党委学生工作部辛浩老师、蒋昱辰老师反映。
国家励志奖学金(438人)
公示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18日。如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口头、书面形式等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辛浩、蒋昱辰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以便调查核实。
电 话:029-85603000转8167
办公室:明志楼南409室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3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