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
2.监督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组织开展对学校所属党的组织、党员、干部遵守党纪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、履行职责情况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3.受理党的组织、党员、群众对学校各级党组织、党员、干部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、反映等。
4.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受理党组织、党员对处分不服的申诉。
5.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组织或党员的处分。
6.组织开展对学校党员、干部,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、党风、党纪和遵纪守法、履行职责、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。
7.组织起草纪委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工作报告、会议纪要、信息报道及其他相关文件和文字材料,协助纪委领导制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、纪检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。
8.指导、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。
9.监督检查学校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10.组织开展对学校所属各单位、干部遵守政纪情况、廉洁自律情况、履行职责情况和开展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,特别是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。
11.完成党委、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,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(部门)完成相关工作。